欢迎您访问自贡人大官方网站!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兰带队到贡井区开展《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2-10-08      作者: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0

    92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兰带队到贡井区开展《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陪同调研。

    吴兰一行先后参观自贡汽车文化产业园、幸福染坊、贵州庙、南华宫、陈家祠堂等历史文化保护点,通过现场查看、听取介绍、询问交流等方式,了解其历史遗存保护现状和活化利用等情况。


    座谈会上,各单位盐史专家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就《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中保护贡井盐业、贡井老街等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调研组对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将对收集到的问题全面梳理、认真研究,及时把合理的意见建议吸收到《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中。


    调研组认为,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是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制定该条例将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科学规划,活化利用,突出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加强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结合贡井当前实际,提升知名度和吸引力,让历史文化名城这块牌子真正“亮”起来;要注重文化遗存开发利用,进一步创新文化名城保护制度、方式,推动保护与文旅、科研、科普等有机融合;要关注民生,和谐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处理好名城保护和群众生活改善的关系,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同步发展、和谐共生。

区委常委、副区长熊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兰参加调研。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ICP/IP地址信息备案号:蜀ICP备17007141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热线:0813-2205875 投诉举报热线:0813-2205875 投稿信箱 tgxx@zgsrdcwh.gov.cn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滨江路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