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市人大机关工会工作需要,加强工会工作规范化管理,更好发挥工会组织作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引导干部职工高质量完成机关各项工作贡献工会智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市人大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工会组织
(一)机关工会是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常委会秘书长班子的领导下,紧密围绕机关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工会工作和工会活动。
(二)机关工会由机关在职职工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自愿结合,机关在职职工都有依法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
(三)机关工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四)机关工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二、工会职责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机关为指导,协助常委会办公室党组搞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履行工会职能,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成为机关党组织密切联系干部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传递合理诉求,及时跟进服务。
(三)围绕机关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单位特点的文化体育等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四)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从实际出发,尽可能帮助职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
(五)加强自身建设,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三、工会活动
(一)每年定期召开工会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工会工作。
(二)每年按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文化体育活动,规划组建工会兴趣小组。
(三)支持做好妇委会工作,开展适宜妇女职工的集体活动。
(四)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困难职工生活,根据机关实际做好各项慰问及安抚工作。
(五)完成常委会办公室党组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费管理
(一)会员会费缴纳。工会会员按个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总额交纳0.5%的工会会费,会费由本级工会独立使用。
(二)单位行政应按机关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提取,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
(三)单位行政根据财力和实际情况,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各项经费补助,以弥补工会经费的不足。
(四)工会经费开支主要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五)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收支、资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协助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会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