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自贡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以法治监督推动法定职责履行、法律条文落地,助力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当天上午,执法检查组前往高新区华商爱琴海购物公园,实地检查大型户外LED广告屏设置、安全运行情况。随后来到自贡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详细了解自贡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户外广告监管系统运行情况。
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全面梳理法规实施成效、客观查摆执行堵点难点、提出优化完善意见。
执法检查组指出,《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履职尽责,持续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完善审批监管机制,有效整治违规乱象,城市品质持续提升。但仍然存在部分区域招牌设置不规范、部门协同监管力度不足、普法宣传覆盖面不足、长效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化普法宣传培训,营造全域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要打通协同壁垒,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全域信息共享平台。要加快完善区域专项规划,升级智慧监管体系,以数字化手段赋能全流程闭环管控。要完善法规配套,优化审批备案、无主招牌处置、历史存量广告分类处置机制,强化法规刚性约束力。要夯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极端天气应急体系,健全安全分级管控机制,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要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以法治赋能城市精细化治理,提升城市品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兰、龚焕楷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