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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2 14:09 来源: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洪汛 浏览量:71次

2022年12月28日在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洪汛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自贡发展进程中极为重要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市法院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使命担当、无比的历史自豪和昂扬的精神风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1361”发展思路,忠实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自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截至11月30日,市法院共受理案件2934件,审执结2505件。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34471件,审执结31271件。反映审判质量的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03%,居全省第4位;反映审判效果的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6.14%,居全省第5位;反映审判效率的案件结收比92.47%,居全省第5位;执行工作一体化考核排名全省第1位。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市法院“第一议题”组织学习39次。严格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部署,聚焦市委政法委“1+7”工作方案,着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政治安全稳定、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重点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市法院向市委、省法院党组请示、报告32次,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砥砺奋进。

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精神,市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学11次,支部“三会一课”学习330次、院领导深入基层宣讲23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基层法院党组书记述党建述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两个确立”“两个坚持”主题教育,肃清沈德咏等流毒影响,清理痕迹1000余册。深入实施思想政治建设“八大工程”,创建“政治督察”制度,组织全员“政治轮训”,永葆鲜明政治本色。市法院政治部被省法院记集体三等功,被最高法院评为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制定《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工作清单》,着力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办案标兵、岗位标兵等创先争优活动,市法院党员干警参加“万名党员下基层”活动317人次。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邀请专家学者与青年干警开展法治文化座谈,共话“伟大建党精神”。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培育“知识产权党员专家服务队”“天平志愿者服务队”等党建工作品牌。贡井区法院“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被最高法院评为第二届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始终坚持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修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三非”工作机制、任职回避等铁规禁令。扎实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制作《红线不能碰 底线不能破》警示片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聚焦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梳理排查案件庭审、诉讼服务、文书上网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11类,落实整改措施1000余条,工作作风持续改进。围绕司法能力、司法保障、司法政务等主题举办各类培训班24期,全覆盖培训干警4615人次,队伍专业素能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调研文章获省级奖项13篇,市法院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佳庭审”。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自贡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269件(含减刑、假释案件)。严惩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03件,特别是对迁怒无辜、报复社会、残害老幼妇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依法快审重判。对吃“霸王餐”而杀人的被告人邓某某判处死缓,对残杀亲属3人的被告人先某某执行死刑。落实争当“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模范生要求,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李某某涉黑恶及其“保护伞”案21人一审全部认罪伏法,有力促进基层政权巩固和社会风气净化。聚焦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发出针对性司法建议35份,反馈整改率91.42%。重拳惩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08件。今年“6.26”国际禁毒日前,市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办理一起特大跨省贩卖、运输毒品案,依法斩断“毒链”。依法严惩职务领域犯罪,审结案件41件,调研近三年自贡市公务人员犯罪情况形成专报,供市委参阅。

坚决打击电信、养老领域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审理案件169件246人,判处罚金266.71万元,宣告实刑率及执行到位率均为全省第一。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理案件54件121人,查封、扣押、冻结现金2600余万元。妥善审理“旭源”“善雄慈航”系列非法集资案,依法保护18268名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审理的“肖某某、陈某集资诈骗案”系全省法院唯一入选全国法院“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积极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作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100%。注重未成年人司法关怀,采取圆桌审判、犯罪记录封存等方式,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迷途知返”。荣县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被最高法院通报表扬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397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依法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1172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20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发放司法救助金111.22万元。

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导向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定期向社会发布年度典型案例,通过司法裁判明确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引导群众在“衣食住行娱”中强化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依法支持张某某正义举报杨某烟花爆竹经营店存在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诬告陷害,弘扬社会正气。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开展“反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预防养老诈骗”等专题宣传和“我和我的乡村”“二十四节气”等系列宣传,向人民群众讲好法院故事,传递司法正能量。贡井区法院制作《伤不起》“反诈”微视频,被评选为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优秀宣传视频。

三、积极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法治自贡建设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新发展理念,市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工作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 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等系列文件,助力经济企稳回升。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民商事案件2万余件,涉案金额78.70亿元。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1128件。旗帜鲜明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市法院“头号工程”,牵头落实的“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指标排名站稳全省第一梯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审结破产案件27件,23家企业规范退出市场,4家企业获得重生,300余名员工稳住了就业。总结推出的“阳光破产”工作机制,得到省法院王树江院长批示肯定。保护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7件。市法院发布《涉彩灯文化产业纠纷审判白皮书》,荣县法院打造“茶香法甜”司法品牌,助力擦亮“中国彩灯之城”“中国花茶之乡”等金字招牌。自流井区法院推动在西南(自贡)国际陆港揭牌成立自流井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妥善审理涉及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盐氟化工及制品、无人机制造等领域案件13件,助力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快立快审黄某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让消费者在自贡安心顺心购物、旅游。大安区法院在大安区文旅法务中心设立“刘萍法官工作室”,专门化解旅游纠纷。成立涉地方金融机构、涉房地产案件专班,排查处置金融、房地产等领域案件143件。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与内江、重庆荣昌等地法院协同开展跨域立案、代为送达、异地取证、委托执行等司法协作事项5443件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强司法应对,妥善处理租赁、物流、合同违约、企业债务等涉疫纠纷93件。坚持化解纠纷和防范风险相结合,建立实施两级法院“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立审执一体化风险性案件处置机制,统筹推进、顺利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妥善化解“三权”分置改革中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纠纷174起,助力自贡争创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市。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前沿作用,推动人民法庭人员配备纳入市委对下考核。19个人民法庭全部实质化运行,审结案件7389件。富顺县法院富世法庭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孕育“家风文化教育基地”,入选最高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典型案例。完善“庭、站、点”互通互联的梯级农村司法服务网络,在镇街、村社设立诉讼服务站107个,增设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联系点13个。持续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通过平台处理矛盾12462起,其中,诉前处理12318起,诉前调解成功6698起,成功率达54.4%。

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52件。深化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市法院层报省编办批复同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大安区法院团结法庭更名“旅游(环保)法庭”。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全国首创的“纽扣法庭”工作机制获省法院在全省推广。富顺县法院联合县自规局、县水产渔政服务中心和泸县法院,在赵化镇轮渡码头、青山岭森林公园打造渔业和林业生态修复基地,沱江流域协同保护能力持续增强。配合开展长江十年禁渔、耕地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等专项活动,推动环境资源行政与司法“4+6”协同共治机制实质运行。

服务保障法治自贡建设。妥善审理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等案件,审结行政案件427件,同比下降17.57%。依法支持行政机关的125件,占结案数的51.65%;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35件,占结案数的14.46%。荣县法院审理的“梁某某诉某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行政给付案”,入选最高法院“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2.62%。深化行政领域“府院联动”,沿滩区法院牵头制定《沿滩区多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联席机制》,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研究论证23次,提出建设性意见11条,司法护航东部新城、川南高铁、川南食品产业园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回应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护。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审结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672件。通过巡回审判、示范诉讼等方式,引导群众妥善化解身边的难题困扰,审结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物业等纠纷2759件,同比下降6.65%。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审结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家事案件3393件,调解撤诉率66.55%,促进家庭和谐、生活和美。市法院与市妇联合力打造“红梅花开·和美之家”自贡市妇女儿童维权站,以法之名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天。统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处理标准,审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754件,让“同命同价”给生命以最大尊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21件,为农民工追讨到手欠薪2138.58万元。

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坚持把维护人民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体推进自贡法院答好全国法院“统考卷”,富顺县法院被推荐参选全国首批授牌法院。系统推进“法耘兴企”司法定制服务进园区(企业)专项活动,两级法院干警全覆盖走访产业园区、重点行业协会,主动“问急、问需、问诊”100余件(次)。建立“红梅党员法官在身边”法庭联系镇街工作机制,全市89个镇街实现“一镇街一法官”。市法院整体打造“小灯塔”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品牌,两级法院选派79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法治讲座等活动66次。公开“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承诺”,统筹开展“为群众办实事·你说我做”问卷调查活动,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你说.我做”群众意见反馈窗口,对收集到的31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公开答复群众。

持续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推动召开市第四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同执行作用持续彰显。执结案件1.3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9.05亿元,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33.3天。完善41个市级部门共建共治的现代化市域执行工作新模式,查人找物从单打独斗、登门临柜变为系统联动、远程查控。发挥网格员“人缘广、地域熟、民情通、信息灵”的优势,协助查控被执行人2582人。利用城市智能停车系统自动推送被执行车辆入场信息,查扣车辆37辆。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511件,执行到位金额1949.84万元。坚决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故意逃债行为,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4540人次,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3件16人,依法惩治有钱不还。全面推进执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自主申报的“执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改革实施方案”获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自贡法院“2+1”执行工作机制荣获首届“四川法院改革优秀案例”。执行工作一体化每季度考核持续位列全省第一。

推进利民便民举措全覆盖。对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增设智能云柜和轮椅、雨伞、药箱等便民利民设施,以硬件、软件双提升方便群众。全力推进诉讼服务平台建设,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档案查询等诉讼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跨区域、零时差办理,群众参与诉讼更加便捷,诉讼服务质效得分在全省法院排名前列。推出适老型诉讼服务举措18项,常态开展“非接触式”诉讼服务,想方设法满足群众差异化诉讼需求。全市法院全部建成24小时自助法院,被人民群众称为“不下班的法院”。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对于符合条件的当场立案率100%,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秉持“只要上访群众的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的理念,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办理群众来信823件次,接待来访群众1107人次。妥善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的信访“骨头案”“钉子案”,“治重化积”任务顺利完成。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完成省以下财物市级统管改革工作,有力提升经费保障、资产管理水平。全市范围动态调整编制3人,优化实现编制资源与办案任务相匹配。强化审级监督,依法审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89件。完善随机为主、指定为辅的分案规则,防止人为干预,随机自动分案率98%。坚持“入额必办案、办案必负责”,院领导带头办结重大疑难案件3558件。明晰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范围清单,实现“四类案件”100%的监督管理。强化专业法官会议统一适法功能,由资深法官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专家会诊”,召开专业法官会议218次。推动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实质化运转,让法官尽好责、办好案。富顺县法院审理的“马某某袭击司法警察被刑事处罚案”,入选中国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提升司法公信力”典型案例。

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召开庭前会议29次,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案件4件,“四类人员”出庭案件20件,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显现。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9.63%,简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30天以内。发挥司法确认程序对诉前调解的促进保障作用,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办结司法确认案件63件。注重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于行政诉讼全过程,实现从“裁判为主”到“裁判调解并重”的转变,行政案件一审调撤率27.85%。

持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下沉案件32件,推动纠纷在基层实现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积极推进“案件审理期间”“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机制试点,坚持“季会、月刊、周报”制度,以缩短办案时间改善群众司法感受。高标准打造节约型绿色智慧法院,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在线庭审、电子档案单套制改革、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运用为重点,加快打造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体系,为群众参与诉讼、查询档案提供更优体验。全市法院卷宗电子化率和电子卷宗覆盖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六、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增强人大意识,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化诉源治理等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重视发挥《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作用,开展地方性法规适用情况调研,着力推动地方立法运用到审判实践。健全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机制,通过上门走访、邀请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联络代表311人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及其他事项39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加强与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办理政协提案16件,走访接待政协委员146人次。

依法接受监察、检察监督。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结抗诉案件11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有人民陪审员463名,一审案件陪审率逐年上升。召开新闻通气会18场,主动向代表委员、企业代表、社区群众等通报法院工作。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15人为市法院首届特约监督员,更加主动把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各位代表,一年来,面对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全市法院勠力同心、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共有41个集体、65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表扬。“僵尸企业职工权益保护”“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打击整治养老领域诈骗专项行动”等工作经验在全国、省级层面会议上作经验分享。我们深刻体会到,一切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是市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鼎力支持的结果,包含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期待。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能力有欠缺,主动服务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前瞻性、创新性、针对性还需提升;二是司法改革创新突破不够,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效能有待提升;三是部分干警司法理念未能与时俱进,在落实案件“三个效果”统一等方面,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仍有差距;四是队伍建设还需持续用力,个别干警作风不严不实现象仍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遵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凝心聚力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承接“1361”工作思路,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自贡走好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发展新征程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筑牢政治忠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维护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坚持服务大局,坚实助力自贡迈步高质量跨越发展新征程

聚焦稳增长和促发展工作重心,坚决做到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院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全力以赴服务拼经济、搞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融入市委“四大战略”和“两市两城”工作大局。服务实施融圈强极战略,能动开展跨区域司法协作,完善协作模式、机制,助力建设成渝地区中部崛起先行市。服务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破产审判和执行工作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建设国家工业转型引领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服务实施文旅兴市战略,发挥司法在保护本地文化资源、旅游资源方面的独特作用,深化“纽扣法庭”机制效能,助力建设独具特色的世界文旅名城。服务实施城乡融合战略,持续优化人民法庭职能,护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建设高品质宜居宜业幸福名城。

三、守好公正底线,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惩治危害政治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犯罪,切实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持续巩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做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涉枪涉爆、黄赌毒、食药环等犯罪,依法打击金融证券、逃税等犯罪,保障经济安全有序发展。保持惩治贪污受贿犯罪高压态势,加大对行贿惩治力度,助力推进“三不腐”。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一体建设法治自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坚持底线思维,助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四、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厚植司法为民情怀,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做好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后的司法应对工作,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注重对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司法权益的倾斜保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融合提升,持续输出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激发“小灯塔”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品牌效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稳步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入开展民法典宣讲,用审判实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五、深化改革赋能,推动司法权力科学规范高效运行

持续探索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深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现监管力度与监管效果相协同。强化履职保障,激励干警担当奉献、干事创业。完善惩戒机制,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诉讼制度和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确保严格公正高效办案。认真落实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要求,深入开展“案件审理期间”“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机制试点,以“又好又快”的审判和执行,持续向人民群众释放改革红利。

六、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打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相融共促。健全人才管理、保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上挂下派,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积极做好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培育选用等工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三非”工作机制,维护清朗的司法生态。

七、全面接受监督,努力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法院工作各环节各方面。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的决定》,大力推动地方立法适用到审判实践。配合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专项视察调研。有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持续开展好走访联络、庭审观摩、行业座谈等法院开放活动,充分听取社情民意。更加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坚持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等各方监督。

各位代表,肩负新使命,迈向新征程。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勇毅前行,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新时代自贡高质量跨越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特别说明

 

本报告所引用的案事例均选自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之后,所采用的数据统计区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附件2

 

有关用语说明

 

1.“1361”工作思路(P1):指由市法院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即“坚持1个根本原则、围绕3条工作主线、着力推动6大提升、高质量实现1个目标”的工作思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三条工作主线,着力提升政治能力、提升服务中心工作实效、提升公平正义感受、提升司法改革效能、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奋力推动“十四五”时期自贡法院工作超常跨越、创先争优高质量发展。

2.市委政法委“1+7”工作方案(P2):指市委政法委出台的《中共自贡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政法队伍自身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责任分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维护政治社会安全稳定、开展新一轮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创建等系列方案。

3.“两个确立”“两个坚持”主题教育(P2):指最高法院部署的,在全国法院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和“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教育,要求全国法院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线,按照“举旗帜、铸忠诚、赞成就、担使命”目标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奋力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4.政治督察(P2):指对自贡法院及其干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等9个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意见》,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自贡中院党组重大战略举措在自贡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形成自贡法院“全局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工作格局,以良好的政治生态带动审执业务工作全面提升。

5.“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P3):指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系统部署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将贯彻“筑忠诚、担使命、守纪律、树形象”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弘扬英模精神,全面加强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根基、提升为民服务质效、彰显主动担当作为、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激励全省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抓好保安全、防风险、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6.“三非”工作机制(P3):指由省法院下发的《关于定期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全省法院推行“三非”工作机制,即办案人员应当在每周上班后第一时间向部分主要负责人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对不按时、不规范、不如实报告的办案人员,将责令限期整改或给与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由相关部门从重处理,并与绩效考核、职级晋升、评优评先挂钩。

7.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P4):2022年4月,最高法院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重点惩处以养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8.“枫桥式人民法庭”(P7):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创建一批坚持和发展“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的新时代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引导全国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9.“纽扣法庭”工作机制(P8):指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的优势,以沱江沿岸人民法庭为依托,通过结对组合、资源共享、工作协同、联动共建等方式,构建“系统保护、区域协作、高效务实”的沱江流域审判协同机制,像“系纽扣”一样为沱江流域生态环境穿上司法“保护服”,引领带动全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与协同治理,为沱江流域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0.“4+6”协同共治机制(P8):指由市法院主导的,由公检法司会同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组建沱江流域(自贡辖区)环境资源联动保护“4+6”工作机制,通过“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综合治理自贡模式。该机制写入自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

11.“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P9):指经党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面向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开展的“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此次创建活动旨在通过创建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全国法院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升服务群众本领,建设良好诉讼生态,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风貌。创建程序包括组织申报、省级推荐、复核审查、创建命名等环节,进行择优挂牌。

12.“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承诺”(P9):指在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过程中,为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尤其是方便文化水平低,年纪大,病残等群众办理诉讼事务,自贡法院向社会公开作出“十项承诺”,包括:上门立案、节点信息实时推送、全流程诉讼辅导、高效办理诉讼事务、非诉调解专职化、速裁快审周期短、查人找物全天候、案款支付及时到账、法官进村入社、初信初访首问制等十个方面内容。

13.省以下财物市级统管改革(P11):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从2022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了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设区市统一管理改革。该项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妥善处理地方法院、检察院资产债务,科学核定工作经费收支基数,做好财物上划和交接工作,为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供有力保障。

14.“四类案件”监督管理(P11):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24条规定,对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等以上四类案件,院长、副院长、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程序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院长、副院长、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应当在案卷和办公平台上全程留痕。

15.“四类人员”出庭(P11):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庭审实质化,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中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在客观上要求提高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简称"四类人员")的出庭比率,以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16.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P12):该项改革是经党中央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从2021年10月正式启动,期限为两年,目标在于“进一步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明确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优化各级法院的职责范围,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实现依法纠错与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相统一,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17.“案件审理期间”“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机制试点(P12):指省法院建立的“纠纷在院时间”的长效考核评估机制,以促进每一个案件的公正高效办理、每一个诉讼环节的紧密衔接为目标,努力压缩“案件审理期间”(承办人办理案件的实际时长)和“纠纷在院时间”(当事人向一审法院首次递交诉状之日起至纠纷最终实质化解的总时长,包括一审、二审、执行等诉讼程序的办理、送达时长以及各诉讼程序之间、不同法院之间的流转时长),有效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成本,避免发生“迟来的正义”。

18.特约监督员(P13):指市法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基层群众中聘请的对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以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人员,对于全市法院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发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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