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广泛听取民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和《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工作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就《自贡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拟定的部分条款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地点:市第二集中办公区2号楼(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办公楼)206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一)条例(草案)适用范围是否得当?
(二)政府及部门职责是否准确清晰,有无交叉重叠职能?
(三)对推进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建设有何意见建议?
(四)对老旧小区,商业街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如停车泊位不足,应当如何解决停车问题?
(五)对新建改建扩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要求配建智能化停车设施设备是否可行?
(六)将停车场信息接入智慧化城市停车信息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是应该鼓励还是强制接入?
(七)对停车免费规定是否适当?
(八)法律责任规定过罚是否相当?
(九)对条例(草案)及停车场管理的其它意见建议。
三、听证陈述人
听证陈述人是应邀参加听证会、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听证陈述人在申请参加听证会时,对听证事项应有明确的书面意见、建议。拟定听证陈述人10—20人,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根据报名顺序、行业特点等遴选。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均可申请成为听证陈述人。凡对以上听证事项无意见建议的,不得报名参加听证会。
四、报名办法
(一)自公告之日起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现场登记等方式申请。申请人员需填写《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立法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9日下午18点。现场登记地点:市第二集中办公区2号楼(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509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陈述人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本公告所列人数的,所有申请人为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的申请人数超过本公告规定人数的,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陈述人。
(二)报名但未被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其意见。
(三)听证会所涉及的其他事项,待听证陈述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未尽事宜,请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
联系人:彭栖圆 联系电话:0813-5886667
传真:0813-2205875 邮箱:zgrdfgw@163.com
附件:1.听证会申请表
2.《自贡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