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关于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草案)
审议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蒋宗涛
市人大常委会:
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草案)此前已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开展了多次调研,进行了充分论证,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2025年6月25日,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了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法制委员会认为,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内容与上位法不抵触,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已基本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予以表决。
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连同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