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贡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2026年8月27日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自贡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自贡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64名。
二、各县(区)应选自贡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与第十八届相同,具体如下:自流井区47名(含高新区)、贡井区30名、大安区41名、沿滩区34名、荣县52名、富顺县73名。
三、驻自贡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选自贡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别为3名和1名。
四、自贡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市直机关(单位)的代表名额为83名,另行分配给各选举单位依法进行选举。
五、自贡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适当增加社区工作者、新就业群体代表。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届。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要统筹兼顾、严格把关,防止比例过高。党外代表人士应当保持适当比例。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数量。连任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六、各选举单位应于2026年11月底前选出自贡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