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游华等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11日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游华、罗昌茂、张松杨因工作需要,分别向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游华辞去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罗昌茂辞去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张松杨辞去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