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沿滩区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沿滩区九洪乡三河村、仙市镇百胜村,实地察看了农村集体经济产业情况,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等方式,调研《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总体情况,并重点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组织机构设立和运行、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意见建议。
在随后召开的执法检查组第二次会议上,检查组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并聚焦各部门工作实际,针对其有关检查重点问题进行现场交流。
会议指出,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区县、各部门在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上做了大量工作,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但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体水平相对较低,还存在着各类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管理运行水平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等情况。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进《条例》全面贯彻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水平。
会议强调,要持续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增强依法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要注重全面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找准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规范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主心骨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大扶持监管,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好各类政策措施,科学合理分配集体收益,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孝谦参加执法检查。
(来源:自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