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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4-29 19:46 来源: 浏览量:8132次

42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谭豹主持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草案)》,并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节能工作及交通领域推进节能降碳绿色出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水利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新能源、新材料、无人机及通航三大产业集群招引培育和集群发展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及八计划。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谭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要坚持原原本本学,紧密联系实际学,深化警示教育学,强化培训解读学,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深学透学到位,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注重实效、提高质量,坚持以学促干,更加坚定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一要点八计划落地落实,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全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谭豹强调,审议通过的《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草案)》符合上位法关于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的相关规定,并针对地质遗迹保护、管理、科研、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措施,符合自贡实际。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正确处理好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同时,做好《条例》的普及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孝谦、官勇、吴兰、龚焕楷,秘书长古荣华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延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曾学原,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徐武斌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期间,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41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决定《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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