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谭豹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党组(扩大)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纪律检查员的专题汇报,审议了《关于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豹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战略举措,也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人大机关的全面落实。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从思想上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在机关工作中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党组成员要做有担当和廉洁自律的表率,履行好“一岗双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多谈心、多交流、多提醒,下功夫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要按照要求,切实落实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措施;要突出防范重点,增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执行力,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是进一步强化作风转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相关规定,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要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群众的呼声,掌握第一手资料,推动调查研究之风进一步务实。要深化拓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工作,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对整改事项再审视、整改任务再落实、整改成果再拓展,不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胡开洪、詹勇、蒲定波、官勇出席会议,常委会副主任石岷嘉、机关县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