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为省人大立法建言
——省人大常委会彭琳副主任率立法调研组莅荣开展《四川省水资源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
2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彭琳副主任一行莅荣调研《四川省水资源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征求对《条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省水利厅副厅长谭小平参加调研,市长曾洪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豹,县委书记易冬、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永红陪同参加调研。我县的部分市、县、镇人大代表和企业、基层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络点代表参加了省人大立法调研组召开的座谈会、院坝会。
立法调研组首先前往小井沟水库调研,详细了解并听取了小井沟公司负责人关于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情况,并就近召开了院坝会,与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围绕《条例(草案)》进行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大家对《条例(草案)》的建议意见。在荣县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与荣县农业农村、水务、自规、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同志和省、市、县人大代表围绕《条例(草案)》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详细听取了与会同志对《条例(草案)》的具体修改建议意见。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对荣县就小井沟水利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做出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制定该《条例》是为了更好保护、合理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本次调研了解了许多情况,听取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厘清了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思路。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研究,积极吸收采纳大家的意见建议,抓紧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就自贡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紧紧抓住成渝经济圈建设的发展机遇,发挥老工业城市的优势,在工业经济上再上台阶;二是加快开放合作,传承和发扬好开放的基因,把自贡建设为发展最快、条件最好的川南中心城市;三是把乡村振兴工作与立法工作结合,推动自贡乡村振兴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