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近年来,荣县正紫镇人大着重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为群众代言,为群众发声的独特作用,坚持送法、明理与用情相结合,通过换位思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等一系列做法,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人大代表+宣传员”,以普法释法提升“实际”质效
镇人大主席团结合代表联络点、“法律七进”、宪法宣传日等,不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普法宣传,发动代表走村入户,上门送法,提升人民群众学法知法用法意识和水平。换届以来,累计开展定点宣传26次,接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上万份,劝导和协助群众通过人民调解或司法渠道维权50余人次。
“人大代表+调解员”,以调处纠纷履行“实迹”职责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优势和作用,镇人大主席团推行“人大代表+调解员”模式,在各村(社区)明确1名人大代表担任民情信息员,第一时间分类汇总信息提交村镇分级处理,邀请沟通协调能力强的代表参与调解,搭建为民服务“连心桥”。换届以来,全镇6名信息员共收集群众问题诉求300余条,均第一时间转交村镇处理。
“有话跟代表讲、有难找代表帮、有结找代表解。”这是正紫镇群众对人大代表有效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最好的认可。2023年3月,某村人大代表联络点来了一位“一脸愁容”的妇女,因长期遭受家暴,多次商议离婚无果后,向联络点求助。镇党委政府随即组建由人大、综治、司法等部门负责同志、村委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全面剖析矛盾根源,指出当事双方各自存在的问题,耐心地从“法、理、情”角度释法明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双方最终同意自愿离婚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人大代表+维护员”,以为民服务践行“实绩”担当
为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与代表履职的深度融合,镇人大主席团探索实施“代表联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度”,组建群众问题专门服务小组,采取问题收集分类归口、问题化解定人定责的方式,帮助辖区涉农企业、专合社、家庭农场等解决经营困难。发动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力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明确属地信息员全程跟踪协办督办。制度实施以来,镇人大共为49家辖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送去法律、政策等咨询服务百余人次,有效解决经营难题20余件次,“一对一”跟踪服务群众问题100余人次。
换届三年来,正紫镇人大收集群众矛盾纠纷500余件,纠纷化解成功率满意率达100%,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镇人大主席姚佳表示,“我们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实质性化解,止‘诉’于‘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正紫镇人大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不断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引导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主动作为,积极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以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