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建议的公告
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草案)已经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沟通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4年12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自贡市自流井区滨江路4号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643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grdfgw@163.com;
三、通过其他方式反馈的,可联系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人:朱烨侨;联系电话:0813-5886663;传真0813-220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