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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0 14:03 来源: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国清 浏览量:228次

2021年12月16日在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国清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市委以再造产业自贡为总牵引的“1743”战略举措和加快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总目标,真抓实干,稳中求进,以高质量履责尽职服务保障自贡超常跨越发展。

五年不断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确立“一四四一”自贡检察转型发展思路,提出“四大检察”五优五强五实五好标准,建成检察服务四大中心,工作始终处于全省一流方阵。

五年不断攻坚克难,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开展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逐步解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难题,构建“四大检察”工作指引体系,打造自贡检察“两品牌”“两特色”。

五年不断自我革新,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涌现出一大批模范人物和标兵能手。

一、强化政治自觉,主动作为服务中心大局适应时代之变

五年来,置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检之要事”,坚持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主动融入重大战略实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69名企业负责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对66人适用不起诉,稳定就业岗位1100余个。服务自贡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3项工作写入内自、自荣政法合作协议,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异地协作机制,提升区域一体化司法水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和联席会议作用,深入推进“六步工作法”,自流井区检察院所办案件连续两年被评为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探索企业合规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沿滩区检察院办理的甘某等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护航金融安全,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160人;针对金融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件,努力从源头上保障金融系统安全稳定。助力脱贫攻坚,向14个对口帮扶村派出扶贫干部40人次,实现定点帮扶村全面脱贫,市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20年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着力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对251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70余万元。添彩美丽自贡,积极参与污染防治,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污染水域2800余亩,清理被污染河道80余公里、各类生活垃圾18000余吨;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监督行动,增殖放流鱼苗近25万尾。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坚持依法战疫,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制定办理涉疫刑事案件指导意见,规范涉疫案件办理;突出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等犯罪,办理8件8人。荣县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某等人销售假口罩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坚持科学战疫,充分利用远程提讯等非接触手段办案,保障办案活动正常开展,全市共计开展1500余次远程提讯。坚持共同战疫,两级院选派1000余人次深入社区村组,参与一线联防联控。深入企业开展涉疫典型案例、员工返岗等政策法律宣讲,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二、突出法治自觉,公正司法增进民生福祉适应社会之变

五年来,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自贡。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犯罪以及各类邪教犯罪,起诉40件70人。全力捍卫人身安全,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10件408人。切实保障财产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等侵财类犯罪72件168人。坚决筑牢禁毒防线,起诉毒品犯罪910件1187人。市检察院办理的韩某某贩卖毒品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优秀案例。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5件235人,起诉认定25件179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46条,有力净化社会环境。贡井区检察院办理的朱某某等人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典型案例。推动打击惩处黑恶势力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延伸,着力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针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发出检察建议31件,采纳率100%。制定常态化工作意见,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

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创“0813工作法”,受理来信来访1481件,做到件件有回复。自流井区检察院“盐·申”控告申诉工作品牌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创新开展“检民一路”活动,依托“360工作法”,探索党委领导、检察主导、群众参与的基层治理新路径。荣县检察院“检民一路”工作,获评“四川政法为民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加大运用检察建议力度推进社会治理,针对未成年女性有偿陪侍、银行放贷不规范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3件,整改回复率100%。荣县检察院就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监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入选最高检十大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噪声污染治理、窨井盖清查等专项行动,办理了老玩火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水涯晓渡公园噪声污染等典型案件,守护群众舌尖、耳边、脚下安全。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建设自贡法治宣教中心,高标准打造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阵地。

三、践行检察自觉,守正创新聚焦主责主业适应职能之变

五年来,检察职能发生重大变化,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主责,检察主业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良性布局。

一以贯之强化法律监督。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把法律监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提炼推广“七要工作法”,切实扛起法律监督职责使命。创新“一案十查”工作办法,对8211件案件开展“一案十查”,发现线索1899条,成案1393件,有力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提质增效做优刑事检察。牢固树立求极致理念,明确“五优”标准。办理刑事检察案件14418件,批准和决定逮捕5350人,起诉10368人。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58件,撤案214件,纠正漏捕、漏诉77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59件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7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4件。坚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用尽用,适用5569人,适用率逐年提升。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深化行刑衔接工作。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44件,深化“派驻+巡回”监督模式,探索罪犯劳动报酬监督机制,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肯定。

提档升级做强民事检察。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明确“五强”标准。办理民事检察案件821件,提出检察建议365件,监督意见采纳率87.95%。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对13件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富顺县检察院办理的席某某与广西某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支持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06件,涉案金额400余万元,其中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100余万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自流井区检察院办理的残疾未成年人洪某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案,系全省首例跨省支持起诉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扩容增量做实行政检察。牢固树立穿透式监督理念,明确“五实”标准。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90件。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全流程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6件。构建“台账-程序-指引”立体化办案机制,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着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公开听证等手段,化解行政争议14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市检察院成功化解1起长达20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纠纷,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明确“五好”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办法,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906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484件,食药安全领域111件,其他领域311件。开展“益+”系列专项行动,打造“益+”公益诉讼品牌。“益+二次供水”专项行动帮助87个小区完成整改,保障了6万余户居民饮水安全,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检和省委转发。完善公益诉讼协调联动机制,在全省率先建成“1+6”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实现一体化办案,发挥公益诉讼联席会议作用,促进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倾情守护做细未成年人检察。牢固树立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420人。秉承“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192人、不诉117人。多元化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引进专业心理医生参与办案,牵头制定性侵害案件艾滋病核查及被害人保护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盐都未检”品牌作用,累计宣讲200余场次,接待近万人次,获评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少先队实践教育基地。大安区检察院自创《小红帽》等法治情景剧9部,国务院妇儿工委予以推广。

四、注重系统观念,蹄疾步稳推动司法改革适应制度之变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积极落实司法改革各项要求,自觉将检察改革置于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一体推进,内设机构、办案组织、办案方式等发生深刻变化。

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配合做好转隶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深化监检衔接机制,起诉市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4件55人,依法对钟某某、傅某某等5名原厅级人员提起公诉。立案查办司法人员渎职犯罪5件6人,办理转隶以来全省首起司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继续发挥惩治腐败积极作用。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两级院遴选员额检察官183名,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制订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发挥头雁效应,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54件。坚持放权不放任,立体构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置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防止“司法大锅饭”。

不断推进其他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完成内设机构“重组”,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助推庭审实质化,开展多媒体示证举证485件,推动落实“四类人员”出庭作证38件。积极稳妥推进智慧检察建设,推动智能语音识别、轻刑快办智能化、要素式审讯系统深度运用,有效提升司法效率。组建无人机“益+翼”飞行队,在全省率先开展公益诉讼无人机航拍现场勘验调查工作,2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益+翼”飞行队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业务竞赛唯一受邀代表进京展演。

五、树立强基导向,夯实基础狠抓素能建设实现队伍之变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和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抓基层、强基础,推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在基层落地落实。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纵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格落实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和省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复杂敏感案(事)件119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找“6+N”顽瘴痼疾350条,全部整改到位。坚持“查、改、制、建”一体推进,建立制度机制34个。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49件,促进廉洁公正司法。强化日常监督,积极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创新开展“十类特殊人群”监督管理,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扎实做好蒲波、侯晓春、彭宇行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认真接受市委政治巡察,对6个基层院开展系统内巡察,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不断夯实检察工作根基。强化品牌意识,扎实开展基层院建设“三培育三引领”活动,精心培育自贡检察知名品牌。强化班子建设,严肃换届纪律,配齐配强两级院班子。强化队伍素能,打造检察文化中心,构筑自贡检察人精神家园。开展“六个一”学习、“四个十”评选活动,举办“自贡检察新时代讲习所”36期,29人次获得全国、全省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居全省前列。强化理论研究,成功申报最高检重点课题10个。强化检务保障,两级院“两房”建设提档升级,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46次,备案规范性文件90件,向政协通报工作103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观摩庭审等319次,走访代表委员3885人次,147件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公开检务信息8000余条,将检察工作全面置于阳光下。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40余项工作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肯定推广,261个集体、492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两级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司法理念转变不到位,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还需强化。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均衡,民事、行政检察依然是短板,个别基层院发展相对滞后。三是队伍素能跟不上履职需要,办案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等亟待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打算

 

未来五年,是自贡走出转型升级新路决战决胜的五年,是重铸盐都辉煌攻坚克难的五年,也是检察机关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江姐精神品格,坚持不懈抓好转型发展,锲而不舍提升队伍素能,为加快聚力再造产业自贡,走出转型升级新路,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担当,服务中心大局精准化

始终坚持勇担政治使命。聚焦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服务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助推产业再造,保障建立健全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主体活力,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民刑交叉”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加强良性互动,密切川南渝西检察机关沟通协作,积极为自贡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坚持创新驱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助力构建川南渝西创新创造创业新高地。

二、践行司法为民,保障民生福祉常态化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安全稳定放在第一位,对敌对势力颠覆渗透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邪教活动等露头就打。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涉黑涉恶、非法集资、盗抢骗、黄赌毒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回应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方面的关切。规范运行检察服务中心,深入开展“检民一路”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

三、深耕法律监督,推动业务工作规范化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央意见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为核心做优刑事检察,依托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强化引导侦查取证,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做强民事检察,重点保障《民法典》实施,提升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精准度,加大深层次违法监督力度。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做实行政检察,深化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非诉执行全流程监督。以公益保护为使命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发挥“益+”品牌作用,高效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公益损害严重的案件。以品牌塑造为抓手创新未成年人检察,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遏制性侵害犯罪上升势头,发挥“盐都未检”品牌和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作用,让法治意识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四、加快转型发展,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

始终坚持科学化管理检察工作。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扎实开展内部监督,推广办案风险告知制度,强化审核把关和流程监控。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悉心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检律沟通。以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检务管理。深化阳光检务,完善检察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推动检务公开与便民服务集约融合。强化大数据等新技术运用,推进检察政务服务标准化。

五、突出党建引领,推动队伍建设优质化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政治属性,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训词精神,切实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扎实加强班子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并强化执行,打造政治信念好、整体功能好、组织运行好、作风形象好的检察班子队伍。持续提升队伍素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的放矢加强素能培养,强化骨干人才、中坚力量、核心团队培育,高标准锻造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美好画卷已经展开,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以高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聚力再造产业自贡,走出转型升级新路,加快建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一四四一”自贡检察转型发展思路(P2):自贡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的工作思路,即“贯穿一条主线、抓好四项重点、建设四个中心、实现一大目标”。“贯穿一条主线”指将法律监督贯穿始终;“抓好四项重点”指抓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设四个中心”指建设法治宣教中心、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检察文化中心;“实现一大目标”指努力实现自贡检察转型发展。

2.“四大检察”五优五强五实五好标准(P2):做优刑事检察五优标准指执法办案优质、法律监督优效、社会治理优化、人权保障优先、队伍建设优秀;做强民事检察五强标准指服务大局强、保障民生强、调查核实强、监督效果强、队伍素能强;做实行政检察五实标准指线索来源充实、调查核实扎实、办案效果确实、社会治理切实、队伍建设夯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五好标准指服务大局好、办案质效好、品牌打造好、队伍建设好、群众反映好。

3.检察服务四大中心(P2):法治宣教中心、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检察文化中心的简称。

4.两品牌、两特色(P2):“两品牌”即“盐未”和“益+”两个品牌。“盐未”是自贡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盐都未检”的简称。“益+”是自贡市检察机关着力打造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品牌。“两特色”即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和检察文化两项特色工作。

5.六步工作法(P3):自贡市检察机关在开展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中,运用的法律政策宣讲、法治体检、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抓好涉企案件办理、精准提出检察建议以及汇编民营经济法律服务白皮书等六种法律服务形式。

6.0813工作法(P5):自贡市检察机关构建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办法。0指“零距离、下沉式”工作方法;8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调对接、公开听证、法律指引、权益保障、司法救助、社会参与、服务公益8项工作;1指构建信访工作“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3指实现司法为民、矛盾化解、社会治理的效果统一。

7.检民一路(P5):全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工作。“检”指检察机关,“民”指人民群众,“一”指第一位和在一起,“路”指社会治理道路。“检民一路”的含义有三层:一是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二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一路同行,一路相伴;三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永远在路上。

8.360工作法(P5):荣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提升服务城乡基层治理法治保障能力的工作办法。“3”指组建检察官团队、检察联络员团队、志愿服务团队“三支团队”,构建县级检察联络员管理中心、镇街检察联络员工作站、村社区检察联络员工作室“三个层级”,建立线索奖励、联席会议、工作质效考评“三个机制”;“6”指开展法治宣讲、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收集公益诉讼和社会治理线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开展企业法律服务、收集社情民意六项工作;“0”指与人民群众携手同行,实现服务人民群众“零公里”。

9.七要工作法(P6):自贡市检察机关为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提出要增强法律监督意识、要突出监督重点、要深挖监督线索、要改进监督方式、要灵活运用监督手段、要提高监督能力、要强化监督效果。

10.一案十查(P6):检察办案中应当审查的十个方面内容,包括:是否有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线索;是否有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线索;是否有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的线索;是否有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或者刑事立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而未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线索;是否有移送纪委监委查办案件的线索;是否有涉企犯罪的情形;是否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情形;是否有司法救助的情形;是否有可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检察建议的情形;是否有其他应当移送的情形。

11.其他领域(P7):检察公益诉讼其他领域还包括: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文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

12.案-件比(P9):“案-件比”指标体系是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是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在各个司法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是检察机关向社会提供优质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重要体现。其中,当事人涉司法事件视为“案”,检察机关参与对案进行的各种审查处理活动视为“件”,主要选取的是影响当事人司法评价、体现司法机关办案效率和质量的审查处理活动数量作为“件”的总数,通过计算“案”与“件”的比值,从宏观上反映司法业务的运行情况。

13.四类人员(P9):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四类人员出庭是庭审实质化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14.十类特殊人群(P10):自贡市检察机关开展干部队伍管理工作重点关注的十类人群,包括:喜欢打牌的、经常酗酒的、婚姻关系复杂的、社会交往复杂的、过分看重个人名利的、违规经商的、心态失衡的、只讲义气不讲原则的、基本不上班的、上班基本不做事的人。

15.三培育三引领(P10):全省检察机关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部署而开展的为期三年的基层院建设专项行动。“三培育三引领”即培育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引领提升全省基层检察工作水平;培育基层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引领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培育基层优秀办案团队(小组),引领提升检察素能和贯彻检察工作新理念。

16.“六个一”学习活动(P10):自贡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提高干警文化理论、业务水平的专项学习活动,包括每次会前学法、每天三分钟推送、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每月组织一次考试、每季度学习六篇文章、每年学习两本书。

17.“四个十”评选活动(P10):自贡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每年评选“十大典型案例”“十大检察干警”“十大检察作品”“十大检察事件”活动。

 

附件2

有关案例说明

 

1.甘某等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P3):2017-2018年,四川省某盐业公司授权四川省乐山某盐化公司犍为分公司生产某品牌食盐包装袋,后者委托3家包装公司生产。后该盐业公司为谋求与更大的企业合作,欲收回授权合同,但现有证据无法查实授权收回是否成立。经审查,认定3家包装公司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严把证据关,对3家涉案企业及5名责任人作存疑不诉决定,并针对经营管理漏洞,向四川省某盐业公司管理层公开宣告检察建议。该案被评为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朱某某等人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案(P4):2017年7月11日,被告人叶某某与朱某某之间因债务纠纷,双方各邀约数名人员在自贡市雷公滩参与斗殴。其间,一方持械追砍,一方使用火药枪射击,致使两名无辜群众受伤。之后,叶某某等人对朱某某租赁的奥迪轿车进行打砸,车辆损失达36000余元。该案涉案人数多、规模大,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恶劣。2018年2月27日,贡井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参与斗殴的被告人判处二至六年有期徒刑。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典型案例。

3.荣县检察院就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监管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案(P5):荣县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杨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发现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管,甚至在脱管期间再次实施违法犯罪,给社会治安带来较大隐患。荣县检察院通过个案办理开展类案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追回脱管人员8人,防止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该检察建议被最高检评为2020年全国优秀检察建议。

4.老玩火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P5):2012 年2月,王某成立煮玩餐饮管理公司,发展火锅加盟店十余家。2015年3月,王某成立鑫宏餐饮管理公司、留步食品公司,回收加盟店废弃油脂,生产火锅底料 18万余公斤。案发后,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形成合力,严厉打击该违法犯罪行为。涉案火锅店被处以行政罚款 1400 余万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五年内禁止从事食品行业的行政处罚。

5.水涯晓渡公园噪音污染公益诉讼案(P5):2020年12月以来,自流井区检察院面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涯晓渡健康主题公园噪音污染问题,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强化与全国人大代表履职互动,通过扎实的调查核实,追本溯源,厘清监管职责,督促形成监管合力,以点带面推动建立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助推市域社会治理。

6.席某某与广西某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P6):席某某之子刘某先后虚构席某某与广西某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存在民间借贷纠纷,向富顺县法院请求归还借款本金。富顺县法院在审理中对证据存疑,遂按照检法协作机制邀请富顺县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会商。富顺县检察院经立案审查后认为,席某某与广西某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构成虚假诉讼,遂向富顺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对富顺县法院正在审理的席某某诉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发出虚假诉讼预警,并将刘某等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该案被评为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7.残疾未成年人洪某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案(P7):2014年,陈某与洪某甲在福建生育非婚生女洪某乙,洪某甲向陈某支付700元后一直未支付洪某乙的抚养、医疗、教育等相关费用。陈某多次索要无果。2020年4月13日,自流井区检察院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并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达成跨省支持起诉方案。6月22日,翔安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该案系全省首例跨省支持起诉案件,被评为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

8.张某与市社保局行政纠纷检察监督案(P7):2018年,张某以市社保局未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自流井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对张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张某不服,于2020年2月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市检察院受案后多次到市社保局、省运输公司自贡公司走访调查,了解案件的起因及纠纷的深层原因,克服疫情影响,2次跨市与张某面对面沟通交流,并召开听证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省级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进行评议,现场释法说理,最终化解各方矛盾,张某当场撤回监督申请。该案被评为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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