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法制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官勇、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牟云川;市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城环资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副主任、法制委负责人及各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剑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2019年全省人大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蒋宗涛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及部署2020年法制工作。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自身工作开展情况,总结2019年法制工作开展,简要报告了2020年法制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官勇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第十二届第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提升人大法制工作质量和效率。官勇指出,要全面提升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人大主导立法,主导立法选项、论证、起草、调研、审议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把立法立项关、严把立法调研关、严把草案审查关、严把草案审议关,充分发挥区县人大参与地方立法的独特优势,提出高质量的立法项目建议;坚持立法引领,到立法决策与党关于改革发展的重大政治政策相衔接、相同步,立法机关必须从改革发展的大局着眼,坚持立法进程与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用立法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官勇强调,要自觉增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政治觉悟,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社会的共同意志;提高精细化水平,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不搞“大而全”的地方性立法,注重管用,“成熟几条立几条”;充分发挥基层立法点及专家的力量,注重立法实效,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鼓励机制,完善意见表达归集机制,不断推进民主立法;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建立一支与法治建设任务相适应的法治队伍,切实提高法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