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实施推进会,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委宣传部、市级相关单位、部门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区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区县宣传部门以及文明办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牟云川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官勇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蒋宗涛就《条例》制定过程、依据、内容、结构、特点等做了重点解读。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和自流井区人大常委会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作了交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官勇同志对各单位的发言进行了肯定,各单位均对《条例》的学习和宣推工作有思考、有谋划、有布局、有行动。他指出,贯彻落实好这个《条例》,对于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升公民文明素养与社会文明水平非常重要。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一是要深刻领会,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努力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力;三是要明确职责,认真履职,强化各方职责,为《条例》贯彻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同时要求区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条例》宣传和实施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各部门、行业和单位要以《条例》宣传贯彻为有利契机,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提高我市文明水平,推动我市创文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推进法制建设,促进我市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