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雄飞假日酒店会议厅举行,这标志着《条例》实施前宣传工作正式启动。
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四川法制报、四川经济日报、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自贡日报、自贡晚报、自贡电台、自贡电视台、自贡网、看度自贡等国家级媒体、省级驻自贡媒体和市级媒体,市级相关部门和四区人大办、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部分街道办事处、社区代表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牟云川主持,市人大法制委就《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内容做了主题发布。新闻媒体就《条例》法律责任设置、社会服务制度设计、对三类人群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如何实施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提问。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剑、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卓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蒋宗涛、市司法局局长吴兰、市创文办副主任郑仁奎就记者提问逐一进行了解答。
《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四川省首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长效轨道,对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重要和深远地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