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不断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持续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有效地维护了法制统一,取得了“一个率先、四个第一”的好成绩,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的法治建设进程。
一个率先。在全省率先建成市级(包括一府两院)、区(县)、乡镇三级“自贡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并运行,将“文件报备、文件审核、审查建议、统计分析、文件比对”等九大内容纳入平台,在纵向上实现上连省人大、下接区(县)人大的贯通,在横向上对接“一府两院”、常委会各门工作委员会,有利的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化进程。
四个第一。第一次召开专题会议。2019年10月16-17日,在自贡市召开了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暨案例分析专题会,自贡市在大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这次会议是近十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首次专题会议,对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第一次明晰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市人大常委会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界定事项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请示,得到了肯定性批复,为今后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提供了依据。第一次接受公民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19年10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到曾淑兰等7位公民对《自贡市建设征收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办法》(自贡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合法性审查申请,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委室人员对其提出的申请事项进行了研究,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了回复意见。第一次纠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审查《自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时发现,该《办法》中部分条款有不适当情形。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市政府法制部门、起草部门进行了沟通,搭成了一致意见。目前,市政府正在修正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