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自贡市第十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6次
全体会议通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市人大法制委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需要,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维护法制统一,为推动建设城乡一体化繁荣幸福新自贡作出贡献。
一、积极推进立法计划的实施
(一)加快推进接转审议项目。
做好接转2018年继续审议的《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审议等工作,加强立法中的调研论证,着力处理好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的衔接关系,确保立法质量,力争2019年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统筹推进新立法项目的审议。
统筹推进《自贡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自贡市釜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
(三)积极参与立法调研工作。
积极参与对自贡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和自贡市城乡规划管理立法的调研工作。
二、不断加强统一审议工作
(一)充分发挥法制委统一审议职能。进一步强化法制委在立法组织、协调、督促、审议等方面的职能职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把握地方立法的正确价值导向,着力处理好立权与立责、创新与规范、合法与管用的关系,不断提高法规案审议质量。
(二)改进统一审议前的准备工作。对每个法规草案涉及的主要问题,组织法制委全体委员参与立法调研,深入立法论证、修改、评估等各个工作环节,全面了解立法背景情况及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切实做好“会前功课”。主动提前介入,掌握立法动态,了解立法难点,及时发现问题和分歧,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专委会提出解决建议,避免统一审议时出现问题。
(三)加强与专委会和部门的沟通。坚持主动沟通、及时沟通、有效沟通的原则,邀请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政府部门负责人列席法制委全委会,充分听取意见,慎重对待分歧,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立法争议问题,形成优势互补,力求把重大问题解决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前。
三、扎实开展立法调研论证
(一)做好法规案修改调研。对于进入统一审议阶段的法规案,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深入区县、行业、基层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听取法规调整对象的意见,并不断畅通征集人大代表、基层一线和实务部门立法意见的经常性渠道。优化调研方式,综合运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典型分析、随机访谈、片区座谈会等调研方法,拓展立法调研的纵深度,进一步增强调研工作实效。
(二)加强法规案论证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统一,加强对法规草案重大制度、关键条款的论证评估,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逐条研究、专家会诊、风险预判、委托评估等科学有效的方法,进一步提高论证评估工作的“含金量”,努力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三)抓好基础性立法调研。注重立法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地方立法的重点难点和途径方法,重视理论成果转化运用。继续以“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课题研究为基础,促进地方立法程序规定修改完善,并推动开门立法机制、专家智库机制、立法工作联系点机制等建立健全。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立法工作既是一项新工作,也是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立法工作队伍是人大队伍的重要部分,也是法治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委要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不断加强和改进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专题讲座及有关培训,组织法制委委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和系统研讨;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将工作重点明细化、工作程序规范化、工作责任具体化;加强工作责任制管理和检查指导,充分调动委员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