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让各方利益群体充分表达观点,保障公民合法权利,4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这也是我市自2015年12月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通过公开征集、自愿报名和定向征集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出席本次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共25名,其中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物业公司代表、建筑装修行业负责人、宾馆酒店负责人、法律专家和社区公民等各界人士,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听证会还设立了听证人。
在3个小时的听证会中,25名听证陈述人围绕《条例(草案)》涉及到的七个听证事项,结合各自实际,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踊跃发言、各抒己见,针对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对于吸烟者未尽劝阻义务时,由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相应罚款的合法性、可行性;实施“道德银行”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及严重不文明行为录入个人信用信息档案的可行性以及文字表述等多个方面提出了修改的意见和建议。零距离、多方位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这些基层的声音,使这部地方法规的制定更加接地气。
随后,来自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听证陈述人发表的意见作了解答和回应,听证会现场气氛热烈、讨论充分有序,为修改完善该法规草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运用立法听证这一形式,是我市在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上作出的有力尝试,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诉求,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让立法的成果惠及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