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网自贡讯(记者 陈家明 文/图)9月24日上午,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自贡市彩灯文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该《条例》共五章二十九条,包括总则、保护与传承、创新与发展、法律责任、附则。这是国内首部以彩灯文化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也是自贡市继井盐历史文化和恐龙地址遗迹保护立法之后,再一次为“盐、龙、灯、食”四大城市名片立法。
自贡彩灯文化始于唐宋,兴于明清,盛于当代,已有上千年传承历史,融入了自贡井盐、美食、川剧等区域特色文化,因而特色鲜明、传承有力、影响深远,其独特魅力为社会广泛认可,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有效保护自贡彩灯文化,2022年11月,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将自贡市彩灯文化保护立法项目纳入2023年立法计划,围绕彩灯文化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期间,经过数次的调研、考察,多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不断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今年7月29日,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条例》都有哪些特色?据了解,该《条例》细化了彩灯文化资源的类别,根据彩灯文化资源的载体、功能、形式等特点细分为六类,分别是:遗址、遗迹及建(构)筑物、优秀彩灯作品以及制作工具等实物、文化艺术作品、民俗活动、彩灯传统制作技艺和其他需要保护的彩灯文化资源。
同时,《条例》规定对彩灯文化资源实行保护名录制度,设立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代表人的制度和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代表人的制度,明确保护责任人及其职责、彩灯相关行业组织的职责和政府应当定期组织举办自贡灯会,并在技术创新、产权保护与品牌建设、人才培养、文旅融合等方面作了相关的规定,进一步引领彩灯行业走向市场化、产业化与规范化,促进自贡彩灯文化的传承创新和传播利用,持续扩大自贡彩灯品牌影响力,推动独具自贡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条例》还提到了中国彩灯博物馆,今后中国彩灯博物馆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同时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支持中国彩灯博物馆等建设彩灯文化非遗保护传承基地。“下一步,博物馆将积极开发彩灯文化主题旅游、研学旅游等活动,为自贡地域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贡献力量。”中国彩灯博物馆副馆长董长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