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自贡世界地质公园管理中心发布
7月24日,自贡市召开《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已由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批准,将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国家自然保护地政策、保护恐龙地质遗迹资源的新要求,是强化自贡市自然遗产保护、推动恐龙地质遗迹资源融合文旅发展的新机遇,是厘清部门职能职责、科学制定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管理措施的迫切需求,也是细化上位法、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的客观需要。
《条例》全文共计五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是国内少有、省内首部以恐龙地质遗迹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也是自贡市继井盐历史文化保护之后,再一次为“盐、龙、灯、食”四大城市名片立法,构建“盐龙灯食”地域特色文化法治体系取得新进展。 其中,《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自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保护名录制度,通过保护名录的编制、调整,使保护对象得到科学、规范地保护和管理,避免保护对象漏保、毁损、流失或者灭失。明确了恐龙地址遗迹的保护对象为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恐龙化石(含实体化石和遗迹化石)和需要保护的其他与恐龙相关的地质自然遗产。 《条例》第二十条创设每年8月10日为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宣传日。当日,自贡恐龙博物馆免费开放。我市各相关部门将通过科普宣传、研讨交流、文化和旅游推广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营造良好保护氛围。 同时,恐龙地质遗迹是自贡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的重要标志性资源,也是文旅产业的重要载体,《条例》在加强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的同时,鼓励合理利用,促进恐龙特色旅游产业发展,推进自贡市独具特色的世界文旅名城建设。并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实施恐龙地质遗迹资源数字化保护、展示和传播,推进恐龙地质遗迹资源转化利用。 此外,《条例》奖惩制度分明,对擅自移动和破坏自然保护标志的,对发现恐龙化石不报告、违法收藏、非法占有以及未对恐龙地质遗迹实施依法管理等行为予以处罚。同样,对于在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管理、研究、教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将给予表扬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