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执行《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自贡市污水处理厂、东部污水出厂(一期)截污干管1号泵站、仙市镇污水处理厂实地察看我市生活污水处理、排放工作情况,来到沿滩镇革新村检查釜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宜民小河沟部分雨污分流建设情况。
当天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住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工作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深入贯彻执行《条例》科学治水,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督执法,城镇雨污分流系统明显改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执法检查组强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事关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扛牢《条例》赋予的法定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完善体制机制,严格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城乡排水和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孝谦、龚焕楷、刘晓彬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