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贡特色历史文化“盐、龙、灯、食”为主线展开
历史文化作为最深沉持久的柔韧之力,是一个国家、地区或民族现代发展持续释能的隐性密码,重新认识历史文化建设角色和功能定位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延续历史文脉、维系民族精神、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自贡作为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具有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承载自贡历史的文化遗存正在大幅消亡,表现出城市品质不高、城市文化个性不彰显,城市的文化竞争力正在逐渐削弱。本次调查研究,旨在通过实地查勘、走访、座谈、查找资料等方式,全面梳理分析以“盐、龙、灯、食”为主线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挖掘、保护、传承与发展自贡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的措施,以进一步延续城市文脉,彰显城市品格,积极构建全域全季全时文旅新格局,加快打造独具特色的世界文旅名城。
一、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保证调研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联系副主任为组长,联系副秘书长、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组,制定调研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一是广泛深入调研,多方查找问题。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采用线上线下调研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座谈、借鉴考察、实地走访、资料调阅等,拓宽调研渠道,市内走访调研10余次,收集部门单位、专家、群众意见100余条。二是全面搜集整理,归纳相关资料。全面搜集整理自贡历史文化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成果资料等,并多方查找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三是深层分析研讨,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的联系,就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地交流探讨,邀请历史文化、井盐历史、恐龙遗迹、彩灯技艺、盐帮菜技艺等领域专家、学者召开多次专题研讨会,以确保报告的专业性、前瞻性。
二、自贡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的现状及问题
自贡历史文化悠久,历史遗迹众多,本次调研重点关注自贡独特的四张城市名片:千年盐都、恐龙之乡、中国灯城、美食之府。即以自贡特色历史文化“盐、龙、灯、食”为主线展开对自贡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现状及问题的研究分析。
(一)自贡井盐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的现状
基本情况。盐,是自贡的城市之源。早在1900多年前的东汉时期,古人就在这里采卤制盐。清朝咸丰年间,盐工采用深钻汲制技艺,人工凿成世界上第一口超千米的盐井—燊海井。据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自贡的不可移动文化资源中与井盐历史文化相关的盐井遗址、灶房、庙宇、古码头、盐商祠堂、水道堰闸等遗迹有1339处,占不可移动文化资源的55.7%。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联合申报的线型国保文物点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8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主要做法。一是出台《自贡市井盐历史文化保护条例》,系统、全面、可持续推进井盐历史文化保护。二是各级各部门保护利用意识不断提高。市级领导带头垂范,深入区县现场调研文物保护单位和井盐历史文化遗迹点的保护现状,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能职责相互配合、积极协调、履行责任,务实推进全市井盐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工作。比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等工作环节,加强与文物部门事前沟通,充分听取文物部门意见,完整保护了大安两座古盐场遗迹。三是及时抢救维修部分井盐历史文化遗迹。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积极投入专项资金或整合其他项目资金,着力抢救、修缮与井盐相关的不可移动文物点,特别是对已命名的井盐历史文化遗迹,予以抢救性维修。比如:富顺县投入资金完成“富世古盐井”环境整治、福善镇乡公所、古盐道整修;自流井区整合其他项目资金,对“还我河山”石刻、“唤鱼池”、公正廉明碑、神道碑进行了环境整治。四是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四川轻化工大学盐文化研究中心、市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蜀光中学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协会等单位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现状调查、实地考察等保护工作;一批长期关注、热心支持的社会人士,正积极为自贡井盐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建言献策、奔走呼吁。
存在的问题。一是广泛宣传不够。社会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淡漠,不法人员盗取、拆毁不可移动文物建筑构件、装饰物屡屡发生。二是保护力量薄弱。全市文保机构不健全,市级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尚未建立。文物保护队伍严重不足,市本级和四城区从事文物保护工作在编在岗人员不足10人。各街道、乡镇没有专职人员从事文保工作。三是保护经费不足。保护经费投入不足,致使井盐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工作处于被动局面。四是保护措施不到位。首批公布的井盐历史文化遗迹安全措施存在差距,比如:自流井区高山井社区马车井柜房建筑构件被盗,建筑安全隐患严重。五是利用率不高。区县对其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挖掘不足,大量独具特色且建筑精美的井盐历史文化遗迹如王家大院、马车井柜房、天府衙门等,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经济、社会效益发挥不够,缺乏有效的宣传推广和科学合理利用。
(二)自贡恐龙(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的现状
基本情况。自贡市自1915年首次发现恐龙化石以来,目前全市共发现有古生物化石点230余处(其中恐龙化石点170处,鱼类化石点9处,蛇颈龙类化石点4处,龟类化石点10处,鳄类化石点5处,无脊椎动物化石点7处,哺乳动物化石点8处,硅化木化石点25处)。其中,恐龙数量超过四川种类总数的1/2,约占全国种类总数的1/10,是我国重要的恐龙化石产地,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古生物化石产地之一。主要做法。一是建立遗址博物馆,原址保护。1987年,在大山铺恐龙化石群遗址上修建我国首座古生物化石类遗址性博物馆-自贡恐龙博物馆,进行原址保护。二是申报国家、世界地质公园,强化保护。2001年,获批命名为首批国家地质公园-自贡恐龙国家地质公园,面积8.7平方公里。2008年,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面积56.62平方公里。2017年,自贡世界地质公园完成扩园,面积1630.46平方公里,北起荣县观山镇,南至荣县东佳镇,西达自贡市与乐山市界,东抵大安区三多寨镇。三是条件不具备的,暂缓挖掘。除大山铺恐龙化石群遗址外,先后对青龙山恐龙化石群、凉高山长山岭硅化木化石遗址修建保护设施并安排专人看守,延缓化石风化,对后续深度保护、研学和对外开放提供基础保障。四是零星化石标本,集中保护。在自贡恐龙博物馆建立3000平方米的专用标本库房,对1987年以来发现的零星化石实行集中保护。五是建立保护数据库。2019年,开展自贡世界地质公园1630.4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地质遗迹资源调查,建立了自贡世界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数据库。
存在的问题。一是法律保护机制不健全。国务院《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侧重对化石本体的保护与管理,国家出台的自然保护地的相关管控和保护政策仅适用于保护地(国家地质公园)范围内,公园内众多的古生物化石遗迹保护机制缺乏政策支撑和具体的保护规定。《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以及《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对地质遗迹的保护作了相关规定,但具体操作实施还缺乏衔接。二是管理体制不畅。我市的古生物化石行业主管单位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但目前是自贡恐龙博物馆在履行古生物化石的发掘、科研、展陈、保护等职能,而自贡恐龙博物馆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区县文化和旅游部门也承担了部分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和保护职能,例如凉高山长山岭硅化木化石目前由大安区文体局管理。三是保护经费严重不足。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当前,我市古生物化石保护面临专项保护经费短缺的问题,特别是缺乏来自中央、省、市级古生物化石保护方面的专项资金,没有专项资金用于古生物化石执法、巡查、保护、管理以及从事科学调查和研究。四是化石调查及科研工作突破难度大。受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影响,近些年来的古生物化石发现主要来自于基建施工中的意外发现,部分野外调查发掘未能有实质性进展;另外,恐龙馆化石科研人员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古脊椎动物化石研究,对其他化石挖掘能力和水平不足。
(三)自贡彩灯制作技艺保护与传承的现状
基本情况。自贡彩灯技艺始于唐宋,兴于明清,盛于当代。1964年,市人民政府举办首届迎春灯会,拉开“自贡灯会”品牌发展序幕。1987年,更名为自贡国际恐龙灯会。目前,我市已成功举办共35届灯会(其中迎春灯会7届、国际恐龙灯会28届)。2007年,自贡彩灯传统制作工艺列入四川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自贡灯会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主要做法。一是政府主导,多载体推动,计划性传承保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贡灯会”民俗和“自贡彩灯”技艺的品牌塑造、活动传承和传统技艺保护,明确专门保护机构、保护职能,落实人、财、物保障,以举办自贡国际恐龙灯会、国际恐龙灯光节、彩灯文化峰会、彩灯国际博览会为载体,推动组织体系、保护机制、产业扶持和规划引领措施实施。二是集体性传承保护与代表性传承保护结合,持续挖掘、整理、丰富、拓展传承保护内容。实施公益性集体传承保护,明确中国彩灯博物馆和自贡市彩灯艺术协会为集体传承保护单位。同时,支持民间团体、社会公益组织、彩灯企业,以及彩灯艺人工匠等民间艺术家以单一项目、活动、技艺实施传承保护。目前,先后申报确定了彩灯捆扎、玻璃吹塑技艺的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三是坚守传统,注重创新,生产性保护、科技化保护与项目式保护叠加。每届灯会,力求在保证传统民俗文化精髓的同时,充分表现先进文化精髓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与时代同步,与风尚同行,不断引领中国彩灯文化风向标。坚持策划先行、节能环保,改进灯饰材料,降低用电能耗,提高科技含量。探索标准化,6项制灯用材、工艺流程与安全规程、验收维护标准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四是兼容并蓄,内引外联,“请进来”联合保护与“走出去”传播交流并举。围绕“彩灯+”“+彩灯”战略,先后邀请中国非遗保护中心,省文化厅、商务厅、旅游局等联合主办灯会,积极联系周边省市、兄弟市州参与灯会承办,主动与成都、重庆等外国领事馆对接邀请外国友人参加灯会,扩大灯会影响。同时,以“自贡灯会百城行”“华灯耀丝路”“环球灯会”等项目推动对外文化交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持续组织“中灯博之旅”非遗研学,列入全省首批文旅研学精品线路,获批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和省级爱教、科普基地。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知识产权、版权保护不够。尽管不少彩灯企业对自己产品的版权、发明创造做了登记和注册,但也存在被抄袭、模仿的问题,追诉难。彩灯产品从创意、设计到制作成形,涉及到灯组的题材、用材、体积、工艺和结构、色彩等各个方面,界定是否抄袭、抄袭了多少难度极大。二是彩灯技艺转型升级有待加强。企业对彩灯传统制作工艺的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以及引入新设计理念、新材料工艺等方面有待加强,对传统工艺制作灯组的应用有待提高。三是市场竞争中传统彩灯技艺没落。由于彩灯产业的市场化追求低成本投入和运营、工期短而快、市场效益最大化,导致精工细作的捆扎瓷器、玻璃瓶灯、剪纸竹编灯等传统彩灯技艺在竞争白热化的市场中逐渐没落,取而代之的是低成本、工期快的喷绘裱糊等现代工艺,不利于自贡彩灯传统制作技艺的传承和发展。
(三)自贡盐帮菜技艺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现状
基本情况。盐帮菜萌芽于宋代,形成于清末,以麻辣鲜香为特色,具有独特的烹饪技法和风味,是川菜派别的重要分支和核心组成部分。目前,全市经营盐帮菜的餐饮单位有8900余家,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2021年,全市实现餐饮零售额135.11亿元,居全省第一位,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19.6%。主要做法。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关于加快自贡盐帮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构建“4+4”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年度盐帮餐饮龙头企业认定办法》《自贡市盐帮餐饮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盐帮菜传统菜系标准》,为盐帮菜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指导。二是搭建产业发展平台。2019年,成功申报“中国盐帮菜之乡”国字招牌,为盐帮菜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2年,成功申报“2022年川派餐饮创新发展先行区”项目,为盐帮菜品牌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同时,组建川南美食联盟,组织参加“味美四川”川派餐饮汇活动、省级“天府名菜”评选、熊猫美食体验季系列活动,创新开展“川南渝西同烹一道菜”“盐帮美食文化节”“2021年中国·自贡首届冷吃兔大赛”等盐帮美食节会活动,进一步提升盐帮菜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加强盐帮菜专业人才培养。依托四川轻化工大学、自贡市盐帮餐饮职业培训学校、自贡职业技术学校等院校,建立盐帮菜人才培训示范基地,成立盐帮美食学院、盐帮菜研究院,加大校企合作力度,结合市场需求,培养盐帮菜烹饪、餐饮服务等专业性人才。截止目前,培养输送盐帮菜专业人才近千人。同时,大力支持盐帮菜高端人才培养和发展,组建由国家、省、市三级共30余名各类专家组成的自贡盐帮菜智囊团,拥有国家级烹饪大师20名,国家级评委7名。
存在的问题。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仅有《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能对富顺豆花、牛佛烘肘等列入非遗名录的盐帮菜技艺文化予以保护,对于地方特色菜系技艺文化保护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二是专业人才匮乏。由于食品加工业的现代化发展,预制菜产业新兴发展,导致盐帮菜传统技艺文化人才的需求也逐渐转向现代化、工业化技术人才。同时,随着盐帮菜技艺文化传承人的相继离世,盐帮菜技艺文化传承人逐年减少。
三、地方立法角度下自贡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历史文化遗产的法治建设成为国家尤为重要的工作。如何依靠法治力量守护自贡人民深沉的城市记忆、深厚的爱乡情怀,一直是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探索的重要课题,经过多番调研论证,我们认为,应当从立法、执法、普法以及监督、保障等多环节发力,助推自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法治体系逐步完善,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水平。
(一)加强地方立法,积极构建历史文化保护法规体系
一是贯彻落实立法规划,适当增加立法数量。历史文化的保护工作,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将保护原则和保护方式等内容确立下来,这就要求地方立法机关提高立法意识,认识到立法在历史文化保护中具有的突出作用,适当增加立法数量,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历史文化保护中的优势。目前,我市历史文化保护立法在数量上严重不足,仅制定出台《自贡市井盐历史文化保护条例》1部地方性法规,正在制定《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但对前述“龙、灯、食”等自贡特色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还未纳入地方立法,急需增加这些“点”上的立法项目,逐步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自贡特有的历史文化保护法规体系。目前,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将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自贡市彩灯技艺文化保护、自贡市盐帮菜技艺文化保护立法项目纳入立法规划,填补了空白,必将为进一步构建自贡历史文化保护法规体系奠定基础。
二是深挖历史文化底蕴,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在《自贡市井盐历史文化保护条例》《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及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自贡市彩灯技艺文化保护、自贡市盐帮菜技艺文化保护立法项目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每个保护领域的其他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而健全历史文化保护法规体系。比如:制定《自贡市燊海井遗迹条例》《自贡市盐道遗迹保护条例》等,进一步丰富完善以“盐”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自贡市大山铺恐龙化石群遗址保护条例》《自贡市长山岭硅化木遗址保护条例》等,进一步丰富完善以“龙”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自贡市捆扎瓷器彩灯传承创新条例》等,进一步丰富完善以“灯”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自贡市火边子牛肉基地保护条例》《自贡市冷吃兔技艺文化保护条例》等,进一步丰富完善以“食”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自贡市龚扇技艺传承条例》《自贡市扎染技艺传承条例》等,进一步丰富完善以“非遗”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自贡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自贡市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等,进一步丰富完善以“城”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三是科学运用立法技术,明确规定责任主体。首先,在地方立法中,明确历史文化保护行政主体,而非通篇采取使用“相关部门”这类词语来模糊责任主体。属于哪个部门的责任应该明确,比如:文物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明确为文物主管部门,甚至可以直接明确保护单位名称。其次,对涉及多部门的保护领域同样应当明确多主管部门的协作责任,比如古民居、井盐遗迹等的保护就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其本身所具有的文物价值的固定、还原以及修复的责任主体是文物主管部门,而其整体建筑和附属物的格局风貌规划的责任主体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第三,细化不同级别主管部门的责任,比如市、县、乡(镇)、村(社区)相关部门的责任细化。第四,创新引入公益诉讼。历史文化是属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立法中引入公益诉讼是应有之义。在法规中明确鼓励利用公益诉讼的方式保护历史文化,既可以要求破坏历史文化的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还能实现比行政处罚更具震慑力的社会影响。
四是按照“一类一策”原则,细化完善保护方式。在历史文化保护立法中,应当结合具体立法项目,基于不同的历史文化特点、不同的历史文化类型,细化完善保护方式。首先,实行保护责任人制度。针对自贡各类历史文化,都要确定保护责任人,并细化职责。其次,建立保护名录体系。立法设立保护名录制度,细化保护名录编制、公布和调整程序,并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严格保护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第三,要根据不同历史文化,分类细化不同的保护方式,比如将“原真性保护、整体保护、重点保护、可持续性保护”等方式写入法规,通过法规固化保护措施。第四,要明确技术(技艺)人才的培养,鼓励通过设立高校(技校)课程、公开授课、带徒弟等方式,培育一批彩灯技艺、盐帮菜技艺、制盐技术、扎染等专业人才,除避免相关人才的断层外,还能增强对现存遗迹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
(二)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强化历史文化保护责任担当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尤其是各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等的重要职责。
一是突出队伍建设,夯实行政执法基础。加强文保类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指导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机构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历史文化和文物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建立历史文化和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的应急和预警制度,建立文物违法案件督察约谈、违法举报受理机制来提高执法督察效率。
二是突出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通过执法培训、专家智库、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举办专题培训,重点围绕历史文化保护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等进行详细讲解。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执法机构和人员管理、执法层级监督、执法监管联动等体制机制以及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等方面入手,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着力破解执法工作难题。
三是突出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确定监督目标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市场主体登记、公示信息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执法责任全面落实,执法能力普遍提高。加强法治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合议、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决定等制度。强化党的领导,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保证法律法规得到严格实施。
(三)深化普法宣传,着力提高历史文化保护全民意识
如果说政府和学界是历史文化的界定者和挖掘者,那么,公民也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主体,应当深化历史文化保护普法宣传,着力引导公众自觉承担起保护利用文化遗产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一是加强公众法治教育。结合法治宣传主题日等活动,开展法律法规讲座,大力宣传历史文化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村社区群众的宣传教育,尤其是青少年的教育引导,让文化保护法治意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交流平台和其他途径实时推送文保信息、发放文物保护宣传手册、投放公益广告,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加大资源开放力度。加大文物资源社会开放力度,将盐业历史博物馆、“三线”建设展览馆等具备条件的历史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向公众免费开放的步伐。对于尚不具备开放条件的文物建筑要创造条件逐步对公众开放,拉近文物保护和公众的距离,让社会公众更加认识到文物保护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三是搭建文化体验平台。运用“文化遗产日”“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搭建相关参与体验平台,通过组织文艺演出、文化展览、文物展陈等活动,采取免费赠送门票、领取文创纪念品等方式,吸引公众亲身感受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与魅力,提高文保单位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推动公众参与保护。公开招募志愿者参与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公益文化活动组织,提升公众的历史文化素养和文保意识。
(四)聚力“三个融合”,不断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创新发展
利用是对文化遗产的最好保护。要始终遵循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创新并举,聚力推进文化与产业融合、文化与城市融合、文化与生活融合,对优秀传统历史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活其生命力,增强其感召力,使之造福社会、造福人民。
一是文化与产业融合。首先,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是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有效途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要通过整合“盐、龙、灯、食”等丰富的文化资源,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精品工程,比如围绕井盐历史文化,依托以釜溪河为生态轴的井盐水运文化线路,打造特色“盐运水道游”;利用自贡世界地质公园名片效应,以大山铺恐龙化石埋藏遗址、恐龙博物馆、方特恐龙王国、度假酒店、风情古镇为依托,打造恐龙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在此基础上,以长山岭硅化木、荣县复兴乡恐龙化遗址、金花桫椤谷自然保护区打造“侏罗纪探秘之旅”;利用彩灯大世界,开发建设集彩灯创意、研发、贸易和演艺、博览、游乐为一体的彩灯文化创意主题公园,构建“永不落幕的自贡灯会”,打造“彩灯观光游”;以“小河帮”菜系为主根系,精心整理、研发“盐商菜”等盐帮菜特色精品菜系,同时,结合华商·爱琴海购物中心、万达广场、梵华1939等商圈,打造“美食购物游”。其次,推进文创产业发展。紧紧围绕“盐、龙、灯、食、非遗”等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鼓励众创、众筹等多元方式,深入挖掘文化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积极孵化文创产品,延伸衍生产品链条,以创新创意为动力,以产品产业为牵引,展现自贡历史文化底蕴,让文化文物活起来、动起来。
二是文化与城市融合。城市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彰显城市个性。我们要依托自贡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通过与国内外顶级设计团队合作,将城市精神、文化精髓、历史符号等抽象语意转换为设计规范、建设标准,有效地融入绿化景观、城市家具、公共艺术、导向信息、灯光照明、商业界面,打造高品质宜居生活地,建设有盐有味、“不一样”的大美自贡。比如,东盐都大道中的绿化景观就融入了“盐”文化元素;滨江路的雕塑就融入了“盐”和“龙”等文化元素;自贡高铁站就是以盐结晶为原型建设的;大安高速路收费站就是以恐龙为元素建设的,等等。
三是文化与生活融合。将传统文化精髓、神韵融入民众日常生活,形成我们独特的精神标识,这是文化自信的具体体现。历史文化融入日常生活,需要借助艺术再现,激发其文化韵味。首先,要全面深入挖掘本土历史文化资源,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民间工艺、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可通过挖掘其内涵举办特色会节活动等方式传承利用。在这方面,国内不少城市都创造了成功的经验,比如广西南宁民歌节、云南泼水节、四川凉山火把节、自贡灯会等。其次,充分利用5G和互联网+的契机,在文创产业聚集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5G+VR/AR体验区,为公众提供生动、方便的虚拟现实沉浸式文化体验。第三,深入挖掘抗战文化、革命文化、统战文化、江姐精神等伟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编排短小的戏曲、歌曲等,让公众传唱。
(五)夯实保障基础,全面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利用能力水平
在面对挑战与迈向未来的进程中,“既需要经济科技力量,也需要文化文明力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需要统筹运用与优化资金、人才和科技等要素夯实其保障基础。我们要加大资金、人才和科技的保障力度,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推动投入机制多元化。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用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修缮、古生物化石的开采保护以及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等费用要优先安排。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管理,坚持“统筹安排、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专款专用”的原则实施专项专管专用,不断提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积极探索财政扶持新路子,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二是强化人才保障,推动文博队伍规模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内外联动、社会协同的地方历史文化资源考察研究机构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文博人才队伍,引进擅长古生物化石方向、历史文化保护方向等专业人才,促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逐步迈入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利用现有资源,加强与省内博物馆、全国盐业类博物馆的交流合作,加大与四川轻化工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课题研究,通过对外借智借力、对内培养人才,努力提升现有文博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依托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结合“师带徒,老带新”等传承方式,培养盐帮菜传统菜系烹饪、餐饮服务等专业性人才。做好彩灯技艺带头人的选拔、培养、管理,每三年评选“彩灯艺术大师”“工匠”等。利用中国彩灯学院,编制大中专彩灯教材、中小学彩灯乡土教材和青少年研学课本,培养彩灯技艺人才。
三是强化科技保障,推动保护利用信息化。文化与科技融合是文化强国战略背景下文化发展的时代呼唤。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也成为当前越来越重要的方式。我们要持续推进运用先进科技进行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升遗产修复和管理水平。通过高清影像获取、三维激光扫描、无人机贴近摄影测量等技术,在修复的同时进行预防性保护。加快数字化采集,着力改善保存条件,加强病害研究,最终实现文化遗产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转化,通过 VR/ AR 技术打造多维度文化场景,扩展文化遗产的生存空间和受众范围,释放城市历史文化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