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富顺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开展视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郭洁,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县人大法制委全体组成人员参加视察。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富顺生态环境局负责人陪同视察。
此次视察采取实地察看、走访群众、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视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以来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方面的工作情况,有关单位配合工作情况,具体内容包括主要措施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下步工作打算等。
视察组一行先后前往琵琶镇青峰村村委会参观县生态教育基地、湿地保护小区标识牌设置处鸟瞰湿地保护小区情况,前往琵琶码头察看湿地保护小区核心区。
座谈会上,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作情况汇报。视察组成员就如何更好地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树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意识;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真正合力;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的刚性作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行权;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保障,不断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罗翔)